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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3-1-1 来源:教务处

负责人:曹智
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等作用,是全院教学工作的指挥中心和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审核专业教学计划。
二、协助各系(部)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师专业进修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审核各系(部)提供的教材选用计划,办理订购与供应。
四、编制校历、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教学方面的统计报表。
五、审批各系(部)课程安排和专、兼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汇总课时酬金。
六、负责学院教学检查及教学质量管理,督促检查专业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方案和教师授课计划的落实。
七、协同各系(部)做好教师质量考核工作,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并为教师职称评定提供教学有关的原始资料。
八、负责与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开展工作。
九、负责各类考试课程的考务工作。
十、协助主管院长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和教学专题工作研讨会,协调、处理教学计划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各系(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一、负责起草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并组织推动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
十二、负责检查各系(部)实训课、毕业环节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三、协助各专业系(部)做好毕业答辩组织工作。
十四、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宏观管理职业技能和岗位资格取证培训并负责全院毕业生取证率统计。
十六、承担语言文字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  编:300270
电  话:63303813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联系电话:022-63303801 022-63303880 / 招生咨询电话:022-63303817 022-633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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