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田焕娱 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院制定的固定资产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 根据学院需要组织编制和实施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经费预算,负责固定资产购置申请与报废工作。 三、负责做好设备管理基础工作,与财务处合作建立总帐、明细帐和分类帐,掌握设备的类别、性能、台数、产地型号和完好程度以及设备使用的去向。 四、全面掌握学院教学设备,准确及时地反映增减变化情况,对各种设备、仪器按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根据要求向财务报盘点表。 五、掌握全院大型设备的技术状况,做好技术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学设备入库与出库,统一平衡调度、分配、调拨、内部转移、清理以及内外租借等工作。 七、领导并组织各实验室,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使之经常保持良好性能和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教学创造良好的条件。 八、检查指导各实验室对设备、仪器的管理使用和工作情况,保证设备、仪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对不合理使用设备情况有权制止。 九、做好各类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的组织管理与使用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和各系实验教学安排,购置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十、认真做好仓库设备、仪器的保管工作。根据设备的不同性能,分别做到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腐蚀。 十一、配合教学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教学传媒,负责全院实验教学的经验交流,为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做出应有努力。 十二、负责对其所分管设备实行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管范围内(含教学设备、一般设备、低值易耗、消耗品等)报表及关联内容上报等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 编:300270 电 话:6330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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