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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3-1-1 来源:教学督导室

负责人:俞方
教学督导室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指导的职能部门,具有督学、督教、督管的工作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院教学各主要环节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调查研究和质量评估工作。
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并研究学院教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
三、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学督查,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外聘教师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教学督查、评价、帮助和指导,使其不断改进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汇总督导反馈信息,研究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积极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不断拓宽教学督导职责,改进教学督导的方法和形式,充实教学督导的工作内容,为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  编:300270
电  话:63303890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联系电话:022-63303801 022-63303880 / 招生咨询电话:022-63303817 022-633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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