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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3-1-1 来源:院办

院长办公室是学院行政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负责部门安全稳定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学院日常行政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推动落实,以及院领导日常工作、会议活动安排。

三、负责组织拟定、起草和审核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决议、报告、规章制度、年鉴、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

四、负责学院院长办公会等行政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项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

五、负责学院文明办公规范秩序、工作效率及政务督查工作。

六、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

八、负责学院周安排、月要点、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九、负责学院行政工作信息、简报的编发及报送。

十、负责院史资料的汇集、整理以及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档案室工作,组织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印章的管理、使用和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工作。

十四、负责对外联络、公务接洽、来信(电)及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安排、管理检查干部值班工作。

十六、负责办理报刊杂志的统一订阅工作。

十七、负责学院行政办公文印、传真及长途电话使用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机动车辆管理、调度、班车运行安排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学院网站管理、信息公开、政务微信微博发布等工作。

二十、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经济实体经济指标核定、考核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联系电话:022-63303801 022-63303880 / 招生咨询电话:022-63303817 022-633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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