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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3-02-04 来源:艺术系

负责人: 郝宇
一、负责制定本系(部)教育发展规划、所属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等。
二、负责本系专业开发和建设工作,向学院提出本系专业设置与调整建议;在教务处的组织下制定本系(部)所属专业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
三、负责本系的课程建设工作,组织所属教研室和教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推荐或编写教材、讲义;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改革。
四、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负责选聘任课教师,组织编写学期授课进度计划、实践教学计划等实施性教学文件。
五、负责本系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本系教师临时性课程调整的审批。
六、负责组织所设专业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组织本系的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八、组织落实并检查本系的教学、教研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总结交流经验。
九、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教师进修、培训、实践锻炼。
十、负责按教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系学生取证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教师的工作量统计、业务考核、职称晋升、年终考核等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职工的思想教育、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指导系学生会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并负责在学生处统一指导协调和保卫处密切配合下对本系住宿学生的直接管理。
十六、协助教务处和学生处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院下达的教科研及社会培训任务。
十八、负责本系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所属全部资产(含教学用房)的使用和管理。
二十、负责本系学生的招生就业工作。
二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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