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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3-02-04 来源:基础课部
负责人:李颖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教育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等。
二、负责本部门的课程建设工作,组织
所属教研室和
教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推荐或编写教材、讲义;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
做好本部门教师临时性课程调整的审批。
四、
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负责选聘任课教师,组织编写学期授课进度计划、实践教学计划等实施性教学文件。
五、
负责本部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教育、
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六、
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研究、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七、
组织落实并检查本部门的教学、教研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总结交流经验。
八、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教师进修、培训、实践锻炼。
九、负责教师的工作量统计、业务考核、职称晋升、年终考核等有关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
完成学院下达的教科研及社会培训任务。
十二、负责本部门所属全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 编:
300270
电 话:
63303841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联系电话:022-63303801 022-63303880 / 招生咨询电话:022-63303817 022-633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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