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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青春志•中国梦” 第九届校园歌咏比赛的通知
2014-4-9 来源:办公室

各系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92周年暨“五四”运动9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促进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肩负起这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为学院发展贡献出自己的青春、智慧和才华。学院团委定于5月初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举办“青春志·中国梦”第九届校园歌咏比赛暨“五四”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活动主题

青春志、中国梦。

二、活动安排

(一)参赛准备阶段

1、以系为单位各派出1支参赛队,每队参赛人数限制在40—80人之间,其中至少有两名教职员工参与演唱,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为本系教师、学生;

2、各参赛队只限上报1首参赛曲目,设指挥,比赛时间不超过6分钟;注:伴舞等其他表演形式人员包括在参赛人数之内,但不计入总成绩内;

3、参赛曲目要求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曲目至少两个声部;

4、请各参赛队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参赛队负责人、参赛曲目及伴奏带上报团委,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定正式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5月初 

地点:图书馆大礼堂

三、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比赛要求

1、比赛歌曲贴合主题,演唱不超时;

2、比赛人数符合规定,演出服饰符合曲目主题,充分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声音洪亮,音调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明显、清晰,强弱对比得当;

4、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

5、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

6、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 

7、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

8、表演形式新颖,充分显示当代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二)评分标准

比赛将采用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基本要求

歌曲处理

舞台表现

选曲

主题(10)

人数

 服饰(5)

教职工

参赛

(5)

音调

节奏(20)

声情

并茂(10)

声部清晰准确(20)

上场

秩序(10)

台风

 

(10)

指挥

手势(10)

分值

20

50

30











四、比赛次序

以抽签形式决定比赛顺序、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最佳组织奖3名,共设6个奖项。

望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力争此次合唱比赛收到良好效果。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63303810,邮箱:gsxy_tw@163.com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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