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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制度
2007-7-9 16:17:05 来源:

一、指导思想

团委工作制度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团市委、局团委和院党委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立足学院实际,遵循科学性、适用性和系统性的原则,建立健全团组织工作制度,把学院团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㈠团委工作例会制度。院团委建立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团市委、局团委相关指示精神,总结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动态,研究工作措施,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对重大问题做出相关决策。建立健全包括会议议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内容的例会基础资料。

㈡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团员教育评议重点放在提升团员的组织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团员的民主参与意识上来。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按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支部参评、情况反馈等步骤进行,一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团课针对团员的思想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

㈢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团员发展制度。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的方针,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的工作力度,把发展团员工作的重心放在对青年的培养教育上。团员发展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须有两名团员作为介绍人,并经所在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团志愿书》后,上报院团委审批。二是坚持和完善团员“推优”制度。每年做好向各系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协助党组织做好被推荐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推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每年的3月、11月进行。具体办法见《共青团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推优”工作的意见》。

㈣团的组织工作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团员“评优”制度。每年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对在过去一年中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进行评比表彰。具体办法见《共青团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工作细则》。二是坚持和完善团费收缴和使用制度。团员要按期交纳团费,各团支部将全额团费上交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将100%团费上交院团委,团委将50%团费自留用,其余50%上交局团委。团费每年上缴两次,分别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并在团员证上给予记载。

㈤团委工作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工作文件管理制度。每学年制定的学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每学期制定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遇重大事情或主题团日活动所制定的计划、总结、资料和信息。二是档案管理制度。团市委、局团委下发的文件、学习资料;院团委下发的红头文件;学生各类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过程资料;学院业余党校培训班有关资料;学院每年评优、推优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学院学生会召开学代会的有关文件资料;其它各类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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