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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推优工作的意见
2006-2-15 来源:团委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92年中组部和团中央再次下发文件,对“推优”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但是,目前我学院“推优”工作距离党团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规范推荐程序,加强学院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培养和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最近,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据中办发[2005]14号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推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党建带团建”的高度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深远意见。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在团结教育青年方面发挥着无法替代的核心作用。党从来都是通过共青团做好青年工作的,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党历来重视,关心团的建设,把团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党,也需要面向青年,培养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基层“党建带团建”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是党组织重视、关心团的建设的又一具体体现。“推优”工作恰恰是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具体实践,它可以实现基层党团建设的同步提高。各系团总支要从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实认识,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他们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向党组织靠拢。

二、规范“推优”程序

“推优”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提高透明度,切记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主观主义。

(一)“推优”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详见〈培养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中的推荐程序》

(二)28周岁以下的优秀大学生入党,要严格按照“两个一般”的原则,即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三)“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年三、十一月份进行,一年两次,对特别突出的优秀团员或在关键时刻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可以随时向党组织推荐。

(四)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落实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的依据。

(五)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对推荐对象进行及时的讨论研究,订出培养计划。对其中条件成熟,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先进入院学生业余党校进行系统培训。

三、在推优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要搞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基层团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如政治理论学习、团日活动、业余党校等形式)普遍的对团员进行党的历史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对党的认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

(二)确定推荐对象。基层团组织要了解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思想、工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做到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征求有关部门、党和团内外青年的意见。把团的干部,青年知识分子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如团支部的意见和征得的大多数意见不一致,团支部应重新进行审核,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

(三)团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做好已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团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团员中党的积极性分子的培养,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四)建立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推荐具有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一项经常性工作。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并逐步形成制度,落实到基层。

总之,在大学生中做好“推优”工作,不仅是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特别是在团员占大学生的90%以上的情况下,深入开展“推优”工作,下力量培养一批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从而带动更多的团员青年靠拢党组织,对于加强学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团组织要严格依照“推优”工作的具体程序来做这项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使推荐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使学院的大学生发展工作和共青团组织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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