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党委决定,现将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向方永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津党宣通[200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请组织广大党员、教工进行学习,学习方永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方永刚同志的崇高精神。通过开展向方永刚同志学习活动,在学院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学院做出积极贡献。有关学习情况请及时向政治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