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和学生公寓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严禁在楼内燃烧废纸、废物及燃放鞭炮。
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吹风等限制使用的电热器具。
四、严禁私接私拉电线,严禁私自加大保险丝。
五、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器具及蜡烛。
六、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乱堆乱放废品,随时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严防引起火灾。
七、不准随便搬动消防器材,发现搬动或损坏消防器材者要按原价赔偿。
八、发现火灾或火险苗头,任何人都有责任、义务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