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我院切实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本报告根据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我院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了《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学院有关信息; (二)印发了《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院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服务作用; (三)学院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院长领导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由院领导、工会主席、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各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核;纪委与团委进行监督检查; (四)学院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院依照《管理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在校园网,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条目37项;二是通过召开教代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有关信息;三是通过印发各种通知、学习手册、会议纪要、简报、信息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信息。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概况:学院简介、学院标识、领导班子、学校章程、机构设置、党政管理制度; 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发展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4.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图书馆简介;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概况、名师介绍、学院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与专业; 6.科研与培训:科研与培训工作; 7.招生与就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就业信息等; 8、学生工作:团委工作、学生管理; 9.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 10.物资设备管理:物资设备采购情况、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11.合作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作办学项目、台耀(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合作办学; 12.其他涉及学院的有关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没有收到社会及学院师生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良好评价,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知情权益。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我单位没有因为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出成效;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坚持做好自查,并自觉接受师生和公众监督,不断完善我院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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