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关于制定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及签发就业报到证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学院圆满完成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就业报到证打印及签发等有关工作。
此次,学院使用“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完成管理毕业生就业信息、制定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手续、统计就业率等工作。每月10、20、30日17时前通过系统集中、及时更新本院当年毕业生就业数据。5月30日前就业处与教务处对毕业生信息进行核实,完成毕业生人数的调整并报送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录入、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时严格仔细,无空项、漏项、错项,保障了及时、全面、准确制定就业方案,并于6月14日完成就业报到证的打印、签发工作。(撰稿人:就业处穆佳佳)编辑:刘珈伊 审稿:刘伟杰